水壺翔

「該不該…」的主觀兩難

   羅 1:19 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裏,因為 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 
   羅 1:20 自從造天地以來, 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 
  1. 人心
  2. 造天地以來:史證,當中最穩固的史料即為《聖經》。
  3. 所造之物:自然

三大判斷證據

  1. 人心:是否有平安。
  2. 聖經:是否會違背。
  3. 自然:環境是否效力,重要他人認可。

「該不該…」的應用

這種問題,不是個理性科學,可以討論的問題,因為設籍個人的主觀。

但,聖經的特殊性,就是能夠帶給人,清楚的決定方向!


神存在嗎?

該不該相信:神存在呢?

  1. 人心:會主動尋求「永恆」、「公平」等問題。
  2. 聖經:沒有矛盾。
  3. 自然

生活規劃

個人經歷:我該不該當組長,帶領完成說書人節目籌備呢?

  1. 人心:平安。 ∵:
  1. 聖經遵行神的話→能夠:沉浸是體驗,上帝的真實! 籌備節目,收穫(體驗程度)多寡:組長>組員>觀眾!
  2. 自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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