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壺翔

我不是小偷?

   弗 4:28 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,分給那缺少的人。 

三種不同的品格階段

  1. 偷竊
  2. 勞力
  3. 分享

我沒有「」啊!

生活中,我們會偷甚麼呢? 不屬於我的錢。 該完成工作的時間。 團隊成員的同情。
為甚麼要偷?
👛賺錢:做不到。
讀書:做不好。
👥分工:太耗能。

結果:


應當「」甚麼呢?


有以上就好啦,為甚麼要「」享呢?


我如何,從「」到「」!

去年重要家人開刀,住院兩個月, 許多事情,自己被迫開始學習負責。 當時上帝,讓我學習到:

  1. :過去自己態度,只想過安逸的生活,常需要家人催促提醒。
  2. :學習負責,安排交通往返行程! 定向能力(獨立行動能力)有顯著提升! 獨立行動
  3. 關心人的同理心與經驗,也同時被擴張! 關心人

過程中也知道,教會裡的朋友們,全力的支持:

從他們身上,可以見證基督徒,能夠「有餘,分享」的生命!


然後呢?

事人可以,大言不慚的分享「躺平」的價值觀;那,為甚麼基督徒不可以呢?

因為,那已經是「從前:不信主」的事啦! 現在我可以選擇,重視聖經的教導!

而且啊,雖然我們都是有惰性的人,自己的意志力是有限的;

但上帝的話語,既然這樣教島,深信祂也必給我們,所需用的能力!

總結:信耶穌的人,不會等人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