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罪的我,怎麼辦?
約一 1: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 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;
- 若:假設而非命令。
- 認:承認,而非彌補、遮掩!
- 義: (1) 主的標準;(2) 與主關係!
- 一切:包含所不知的!
面對罪惡,該怎麼辦?
- 彌補:做好事,可以抵消。 至少:自己良心過得去,別人映像不會差!
- 遮掩:找藉口,找理由。
- 擺濫:不理會,反正無法解決。
這些是我們從小,就時常面對的抉擇。
可是,聖經告訴我們,對於罪惡,我們只能做,天父爸爸也最期待我們做的,!就是:
「承認」
不改,就不負責任?
- 人「承認」,主就「赦免」? 這樣不會,養出一群:不負責任,只會亂道歉的人嗎?
- 人不用付出代價,這樣哪有公義可言呢?
- 罪疚感依舊,後果也自付! 這樣被上帝赦免,好像不那麼重要耶!
這是過去,我無法理解,甚至有些時候,不太認同聖經的原因。 那時我也無法理解,其他基督徒所謂的「重新開始」、「再活一次」,是甚麼意思。
直到我明白,這份公義,彰顯在十字架上:
- 耶穌為我擔當了,我「罪人」的身分。 所以對於一切,過去的錯誤行為,就因此而完全終結!
- 並且耶穌為我,承受了「罪惡」所要付的代價:「上十字架,死亡」。
- 真正承認,自己需要被赦免的人,才能因著領受這份大能,擁有「 神兒女」的身分,而有動力改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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